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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器换人”战略部署,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工业技改投资的引导示范作用,我委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


(二)围绕“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升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对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鼓励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四)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我省工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


   (五)申报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要衔接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举措,符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明确的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2017年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分“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工程项目3类:


1.“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围绕我省块状集聚产业的改造提升,尤其是产业集中度较高,低端用工集中,“机器换人”需求迫切的行业,重点选择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好、推广价值高的项目上报。“机联网”、“厂联网”和智能制造项目优先。


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选择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和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等行业领域项目上报。


3.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围绕我省工业基础能力和制造业供给水平提升,重点选择在促进产品创新升级、促进产品功能改进和集成、提升产品品质、加快产品材料替代、促进产品服务化发展和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产品市场反应好、示范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上报。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限制。项目分新增和结转两类。


1.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应为2017年新开工或在建项目。“机器换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3类项目,设区市每类项目限报5项,其它县(市、区)每类项目限报3项。


2.结转项目。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中省级“机器换人”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如计划在2017年续建,可以结转项目申报,分别列入“机器换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下,结转项目申报数量不限。


(三)项目申报材料。3类新增项目分别填报“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申报表(附件3)。

(四)经信部门汇总填写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其它事项


(一)各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经审核确定的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将作为2017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技术改造部分)的补助目标和下一年度资金切块的主要因素。请各地于2016年12月10日前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附件4同步发送电子稿)。省级有关单位可参照以上方式直接行文报我委产业投资处。


(二)各设区市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安排市级(含所辖县、市、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我委产业投资处。


   联系人:汤正伟,联系电话:0571-87058238,电子邮箱:tangzw@zjjxw.gov.cn。



   附件:1. “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申报表


    2.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表


        3. 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项目申报表


         4. 2017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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